养殖户联保 财政局兜底

日期:2016-12-28 16:10:26 来源: 浏览次数: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受保单位:范良华等

  

企业概况

 

       受保人范良华、王成宏、王成玉、陈德友、黄七老、彭朝清6人均为汉寿甲鱼养殖专业户。其中范良华在坡头镇横港村有养殖水面68亩,甲鱼存货约100万元;王成宏在坡头镇横港村有养殖水面70亩,甲鱼存货约70万元;王成玉在坡头镇横港村有养殖水面115亩,甲鱼存货约90万元;陈德友为何家堰养殖专业合作社社长,在酉港镇辰阳村有养殖水面97亩;黄七老分别在罐头嘴、夹堤渔场、南湖渔场有养殖水面120亩,甲鱼存货约390万元;彭朝清在夹堤渔场有水面56亩,甲鱼存货约180万元。上述6人从事甲鱼养殖10余年,经验丰富。销售渠道通畅,且信用记录良好,符合我公司业务受理条件。


承保背景


  汉寿县具有“甲鱼之乡”的美誉,多年来,汉寿县人民政府借助境内的水域条件和湿地优势,大力发展甲鱼产业,培植了一批养殖大户。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行业支持。根据市领导的指示,我公司深入现地,近身调查,发现这些养殖户都无足值抵押物。但为了支持汉寿水产养殖业,我们初步确定了一批基本符合担保要求的养殖户,形成了贷款担保意向。2010年7月,受保人范良华6人因购买甲鱼稚苗和饲料缺乏流动资金,向我公司提出了正式申请。其中,范良华申保55万元,陈德友申保60万元,王成玉申保80万元,陈德友申保80万元,黄七老申保80万元,彭朝清申保100万元。


避险设计


  8月25日,我公司就范良华等6位甲鱼养殖专业户的贷款担保事项,召开专门评审会议。会议认真听取了项目组关于6家养殖户的调查情况汇报,认为6家养殖户抵押物不充足,且甲鱼存量预测难准,资产变现不可预知,担保风险客观存在。但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是我公司指责所系,同意为范良华,6家养殖户提供455万元、期限为3年的贷款担保。为了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会议根据六家养殖大户的实际,精心设计了下述反担保方案:一是由汉寿县政府财政兜底,并出具一表一函。二是将范良华6人分成两个联保小组,范良华、王成宏、王成玉为一组,陈德友、黄七老、彭朝清为另一组,两组分别签订联保合同,联保组成员之间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在我公司的积极支持下,6位养殖大户终于获得流动资金贷款。

 

保例赏析


  这宗保例的设计有两个基本点,一是县财政承诺兜底,二是甲鱼养殖户自愿结户联保。按照我公司的通常做法,财政兜底是被实践证明的有效措施。而最值得推崇的是,我公司在运作中创新了互联互保的反担保模式。养殖户不是抵押物不足吗,那么就自愿结成互联互保联盟,此方出现偿债问题,彼方承担连带责任。这项反担保措施,自然地把散户的共同利益连在一起,不但可以最大限度规避担保风险,而且联保成员之间无形中发挥了保后监管职能。特别是监管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方面,因项目互为利害关系,彼此了解情况,掌握经营动态,比及我公司的远程监管更加有力。这个案例启示我们,互联互保形式是破解申保散户融资难题的最佳途径,应该在今后的担保实践中借鉴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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