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金融风险,管好您的“钱袋子”

日期:2019-03-15 10:00:00 来源: 浏览次数: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各类“信用贷”“小额贷”“互联网理财”层出不穷。一些专门打着短期借贷幌子的“套路贷”“网络贷”,鼓吹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却以谋取借款人、投资人资产为目的,让人掉入陷阱,甚至血本无归。

  今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省内金融机构纷纷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开展活动,为民众提供金融知识教育。对金融消费者而言,如何识别金融风险,提升负债、投资等方面的规划意识和管理能力,以保护自身的利益?

  莫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债务怪圈

  为满足自身的各种消费需求(如住房、汽车),个人或家庭在自身能够负担的范围内主动寻求负债,是正常的经济金融现象。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有关金融专家表示,负债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当可以提前满足需求、提升生活品质,过度负债则容易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债务怪圈,甚至被非法的高利贷套住,最终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伤害。

  金融消费者可以采用28/36的经验法则为自己的负债划定一个警戒线。28/36的经验法则指个人或家庭的房产相关支出不超过同期收入的28%;总的负债(房产相关支出+车贷+信用卡负债+网络小额贷款+其他负债)不超过同期收入的36%。将负债控制在这个水平以内,个人或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不会有明显压力。

  如,李先生个人税后年收入5万元,按照28/36的经验法则,他每年房产相关支出不超过1.4万或每月不超过1167元;其他个人负债每年不超过4000元或每月不超过333元,这样李先生不会有明显压力。

  银行专家提醒,个人和家庭要学会跟踪和评估自身的债务水平,养成防患未然的意识,手中留有应对重大外部冲击(如失业、事故等)的高流动性资产,切忌盲目负债。

  提防各种“看似无门槛”的“套路贷”

  针对目前频繁的电话推销及网络贷款推销,金融消费者尤其是消费需求旺盛的年轻人,在参与借贷前应多加小心。

  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有关金融专家表示,任何机构开展资金放贷业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放贷业务;中介机构或信息平台推荐的贷款业务,必须查清楚最终放贷机构名称及是否具备真实的放贷资质;个人借贷前需要明确自身是否有需求及自身已有的负债水平,越过28/36警戒线后要谨慎行事。

  金融消费者尤其要关注利率之外的一次性费用,明白自己实际承担的成本。有的公司会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介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借款人要将因贷款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列入成本来计算自身的真实借贷成本。如果发现年化利率超过36%,应慎重考虑。

  金融专家提醒,机构放贷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金融消费者要避免向非法的放贷机构尤其是没有资质的网络放贷公司借款应急。

  遇到有以下特征且主动找上门的所谓“放贷机构”或“信贷专员”,应多方确认后再行动:对机构的真实身份含糊其辞,不愿正面回应或自称是正规银行贷款(或自称有合作);对年化利率的询问避而不谈,尤其是当实际借款利率超过36%时;以各种噱头吸引客户,尤其是用“免费”“免息”“零利率”等套路误导普通金融消费者;以“信息科技公司”或“贷款咨询”名义来放贷,实则是中介公司或违法放贷。

  通过“三多”提升辨别力,守好“钱袋子”

  互联网金融火爆时,部分伪P2P、非法集资的平台及个人借势扩张,打着金融的幌子,收割了一批投资者的家庭财富。特别是随着大批非法网贷平台的崩塌,大量老年投资者深陷其中,伤痕累累。

  如,一些不法分子谎称产品“年收益率高达50%”“投资2年后拿回本金,还有百分之百的分红收益”等等,并“赠送小礼品”“嘘寒问暖”,误导老年人进行投资。

  金融专家建议,消费者可以通过“三多”策略来增强辨别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一是多问。当接触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信息,询问推销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证明,了解产品存在的风险和目标群体。

  二是多想。抗风险能力较差的消费者,要结合自身的财务情况、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身的理财方式。如股票、外汇、期货等风险较高,最好不碰;而像银行储蓄、国债、固定收益率理财产品,则可以多选择一些。

  三是多学。通过学习了解基本的金融知识和技能,培养良好的金融行为习惯和态度,提升自身的金融素养,应对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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