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定性定位建立有公信力的融资担保体系

日期:2016-12-29 13:34:01 来源: 浏览次数: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批示,发展融资担保业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马凯副总理指出,担保业特别“接地气”,“不以善小而不为”。同时指出,要建立银行、担保、企业新的“铁三角”关系。

当前融资担保行业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如何贯彻国务院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融资担保的桥梁和杠杆作用,加强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把更多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值得每一个担保人深思。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文政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应明确融资担保机构的定性定位,推动行业的转型升级,建立有公信力的中国融资担保体系。

记者:在定位方面,融资担保机构究竟是政策性的还是商业性的,是金融机构还是一般企业,一直是困扰业界的问题。对此,您有何看法?

文政:中国融资担保业经过20年发展,特别是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不少融资担保机构在发展和创新上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2013年底,全国已有8185家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8793亿元,但从行业发展角度看,对于融资担保行业的定性定位与发展模式这一基本问题,具体而言即融资担保机构究竟是政策性机构还是商业性机构,究竟属于金融企业还是一般性企业,业内外看法和认识仍不一致。

国外在中小微企业信贷担保扶持方面比较成熟的做法就是发展政策性担保基金和组织。我认为,国内在制度安排上应区别对待。对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建立长效发展机制,要在保费等方面作出限制,因担保机构分担了风险,相应的应有资本补充机制。如安徽省就对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明确了政策性定位和发展模式。商业性担保机构要确立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模式,比如保费根据市场自行确定,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盈利模式。民营担保机构应遵循这一发展模式。定性定位和发展模式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日前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邀请业内外专家组织撰写和讨论《中国融资担保业发展报告》,在融资担保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对行业20年的发展经验、问题和发展模式方向进行研讨。

另外,尽管有的文件中提出担保公司是准金融企业,但在实际操作中(包括税收、质抵押登记方面等)并没有按金融企业对待。同时,若将担保公司归类为金融企业,还必须实行审慎监管。

记者:专业化是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方向,您认为专业化该如何体现?

文政:专业化是关系融资担保行业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融资担保机构专业化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解决银行和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二是具有增信功能;三是分担和分散了风险。体现上述功能的相关制度和技术基础工作还不健全,目前融资担保行业还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业务规则以及专业化风险控制技术,尤其是现行会计制度,是否能够科学反映融资担保机构经营绩效,还值得研究。因此,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会计准则、业务规则以及风险控制技术是推动行业走向专业化、规范化的必要条件,也是担保业具有竞争优势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风险管理水平能力是融资担保专业化重要体现。目前商业银行对经营中面临的八大风险有相应管理措施,贷款建立了五级分类制度,这些对于融资担保行业加强风险管控具有良好借鉴意义。

同时,很多担保公司也不愿意谈到代偿问题,总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代偿能力”正是担保行业专业能力最根本的体现。担保之所以存在,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因为通过代偿分担风险。另外,经过20年的发展,目前担保行业已经到了转型升级、体现专业化特点的时期。

记者:关于银担合作问题,马凯副总理指出“银行要主动作为,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这给新时期的银担合作指明了方向。您对银担合作有何看法?

文政:推动银担合作,关键在于激发银行在银担合作中的内生动力。目前,我国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已达到25000亿元,其中的70%至80%是与银行合作的,但是银行与担保合作的内生动力仍有待增强。国外比较成熟的做法是通过政策性担保基金或机构进行担保,担保机构以一定比例分担风险,银行则将担保贷款视为无风险或低风险资产,并执行优惠利率。

因此,建议我国银行与政策性担保机构合作时,可将担保贷款视为无风险资产或低风险资产,担保机构分担适当风险,银行执行优惠或基准利率。若银行与商业性担保机构合作,则可根据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设定不同的风险权重系数,从而体现担保机构在增信方面的价值,同时也能激发银行与担保合作的内生动力。

在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上,银监会尚福林主席指出,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促进建立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完善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低费担保导向作用。为此,我建议监管部门、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合作,银行要主动作为,以低费担保为导向,建立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新机制。如安徽省近期提出了建立4∶3∶2∶1分担比例的新型银政担合作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记者:您一直强调要建立有公信力的融资担保体系,意义何在?

文政:融资担保行业在20年的发展中,为解决小微和“三农”融资困难做了积极的贡献,得到了国务院的高度肯定,也得到了地方政府的认可和肯定。但同时,目前我国担保机构数量庞大而信誉不佳,时有风险事件发生。建立有公信力的中国融资担保体系,有助于树立行业的形象、提高行业的信誉度以及在公众中的影响力,对于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打造社会信用体系有重要意义。

担保之所以具有增信功能,公信力是基础。要重视对融资担保机构“代偿能力”的研究,这是衡量担保机构公信力主要指标。融资担保体系的公信力还体现在资本实力、专业化团队、风险防控能力、业务创新、信用评级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

记者:在行业监管以及自律方面您有何建议?

文政:在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上,李克强总理批示要切实完善监管,加强行业自律。目前融资担保业的监管在中央层面由融资担保部际联席会议担任,但各省监管部门尚未统一,地方监管职权有的在金融办、有的在工信部门、还有的在财政部门等。建议统一的监管部门,统一监管制度、监管手段,进而实施审慎监管乃是必然要求。

在行业自律方面,融资担保业协会本身就是行业的自律组织,自律专业委员会已经成立。马凯副总理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融资担保业协会作为中介组织,要在制定行业标准、规范经营行为、推动信用评级、促进信息共享、培育企业文化等方面发挥作用,不断加强行业自律。融资担保协会在银监会的领导下,面对新常态,主动作为,充分发挥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职能和社团组织管理社会功能,未来将与融资担保机构共同承担起行业的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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