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各地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政策汇总

日期:2016-12-28 16:44:15 来源: 浏览次数: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月,各地政府积极整合省内资源,集合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山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建立的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将着力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金融、信托、租赁、担保、投资机构对接的渠道;湖南经信委开展了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企业融资服务月活动,推介会共推介了1200余家“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企业;浙江省中小企业局、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联合制定的“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三年行动计划”5月正式实施。

  陕西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再降 禁收资金管理费

  5月,陕西省银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力推进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发展,实现“单户授信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零突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适当放宽担保公司保证贷款规模;禁止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

  《意见》要求,今后陕西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每年年初均应出具“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承诺书”,监管部门应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通报,提升银行和相关部门主动为小微企业服务的意识。各大金融机构要加快推进自身网点建设,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审批准入事项。新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应主要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法人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得低于全部法人企业贷款户数的90%。新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营业一年以上仍达不到要求的,暂缓市场准入事项,直至达标。设立时间在2年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均要实现“单户授信500万以下小微企业贷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零的突破。

  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意见》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扶持力度,并明确提出,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要不打折扣地执行尽职免责政策。

  《意见》要求,除银团贷款外,禁止各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各行向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陕西省银监局将继续开展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检查,坚决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科学合理的小微企业贷款定价机制,在合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在商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履行社会责任,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少上浮或不上浮,切实减轻企业融资成本,涵养和扩大银行客户资源,进一步采取扶助性的优惠利率,支持创新型和创业型小微企业。

  重庆小微企业今年申贷更容易

  5月,重庆银监局组织召开了“重庆银行业2013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会议”,将从多方面助推全市小微企业信贷。

  重庆银监局表示,今年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信贷结构要向民营经济倾斜,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担保类贷款占比要有所提高;银行业新设分支机构要向县域等金融服务薄弱领域倾斜;小微金融服务的惠及面要稳步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授信户数保持正增长。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与8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4月26日,在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暨担保工作会上,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分别与3家金融监管部门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并与8家金融机构签订了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金融合作协议。其中,8家金融机构今年将与省中小企业局展开深度合作,计划新增中小微企业授信额度近400亿元,并承诺不断创新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当日,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先后与开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了开发性金融支持陕西县域经济发展合作协议,新增融资规划100亿元;与工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新增中小企业信贷授信额度130亿元;并与中行陕西省分行共同打造中小企业“信贷工厂”,3年内达到100亿元的累计授信支持;此外还与建行陕西省分行搭建平台,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全年新增小微企业贷款50亿元,完成小微企业贷款120亿元的授信协议。

  去年以来,陕西省中小企业局先后与财政、银行、保险、担保各方合力,为推动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融资环境。先后在西安、安康、汉中、宝鸡、延安、渭南等市、县举办了20余场银企对接会,帮助2500户企业与银行达成协议融资额75亿元。今年,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广西银监局要求银行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5月,广西出台印发了《广西银监局2013年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广西区内银行对小微企业放宽不良贷款容忍度,鼓励商业银行内部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执行差异化考核标准。

  该《意见》共分为26条。据广西银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广西将实施正向激励监管导向,对积极主动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且成效显著、风险管控水平良好的银行给予监管扶持和政策倾斜,包括:

  建立准入事项“绿色通道”,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效率;支持符合相关要求的银行一次同时申请筹建多家同城支行;增强新监管标准执行针对性和灵活性,对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的银行实施“定向宽松”的资本占用;优先选择符合条件的法人银行发行专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在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推选积极主动落实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且成效显著的银行等。

  截至2012年末,广西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05亿元,小微企业贷款增速25.92%,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幅10.04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出5.72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9.17%,比全国平均占比高出3.57个百分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41亿元,同比增加89亿元,增幅59.1%。全面实现银监会提出的“两个不低于”目标。

  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正式启动 
 
  5月,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在太原正式启动。这个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组织建立的公益性融资平台,将着力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及时、全面的信息服务,进一步拓宽有融资需求的企业与金融、信托、租赁、担保、投资机构对接的渠道,使资金的供求各方由原来的一对一交流变成了多对多交流。

  山西省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有三大功能:一是融资信息发布功能。定期发布企业项目情况、资金需求等信息;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投资重点等信息。二是融资信息查询功能。登录用户可针对企业名称、项目信息、所述行业、银行受理等情况进行多条件信息检索查询。三是融资对接服务功能。经考察符合信贷条件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金融机构制订融资计划,金融办按计划进度督导。尚未达到金融机构信贷标准的省级重点项目,组织金融专家开展咨询服务,量身定制专业化、可操作性的融资解决方案,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完善融资条件;研究对接政府出台的扶持和优惠政策,运用担保、贴息等手段来撬动资金投入。整改后仍未通过信贷审核的项目,面向信托、风投、民间资本等多方推荐。

  目前,平台共建立了《企业信息数据库》、《项目信息数据库》、《金融机构信息数据库》、《金融产品数据库》、《融资专家数据库》五大数据库。已录入共计100余个省级重点工程、招商引资项目、高新科技中小企业信息。将逐步录入全省603个省级重点项目、2013年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特色农产品加工支撑项目信息,预计全年共收纳1200家企业项目信息。同时,大学生村官创业、青年创业、妇女创业等创业项目将陆续登录平台。现已有省内24家银行、4家资产管理公司、11家保险公司、7家融资担保公司、山西信托公司、山西金融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平台注册,并发布了各类融资服务信息。平台还为各类基金公司、风险投资公司、各类民间资本等预留了注册接口,经审核,合规的机构和资金将逐步纳入平台系统。

   四川扶助小微企业400户企业获资金贷款贴息 
  
  四川省将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四川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计划分工》显示,四川省经信委在今年3月至6月,在201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资金中对400户重点行业升规培育小微企业和重点中小企业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激励。这意味着,二季度这400户企业将直接享受政策利好。

  根据此次颁布的《四川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川省今年将完成1000户创新型、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完成50000人次创业测评和10000人次创业辅导培训,储备创业项目不少于3000个,实施创业项目不少于2000个,新增省级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不少于20家;认定“四川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不少于100家、国家级示范平台不少于20家、省级示范平台不少于45家。

         重庆:设小微专营机构可走“绿色通道” 
  
  5月,重庆银监局表示,2013年,重庆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要以“坚持服务小微,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为工作目标,以“促进小微金融综合化服务,特色化经营”为着力点,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

  扩大小微金融服务惠及面

  会议指出,重庆银监局将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出台2013年重庆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的具体指导意见和考评办法,其中对于“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将体现为量化指标。

  第一,小微企业信贷规模仍要保持适度增长,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

  第二,小微企业信贷结构要向民营经济倾斜,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担保类贷款(如信用贷款、保证贷款等)占比要有所提高;

  第三,银行业新设分支机构要向县域等金融服务薄弱领域倾斜,批量设立小微专营支行须符合小微客户数占比90%、小微信贷余额占比60%以上的监管要求;

  第四,小微金融服务的惠及面要稳步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授信户数保持正增长;

  第五,小微金融服务内涵更为丰富,由单纯提供融资服务转向集融资、结算、理财、咨询等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保持正增长。

  加强小微金融服务监管

  为确保2013年重庆市银行业小微金融服务再上台阶,重庆银监局指出,在监管方面,重庆银监局在工作中将注重“两倾斜、两约束、一协同”。

  “两倾斜”即机构准入倾斜和监管指标倾斜。一方面,要建立机构准入事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批量设立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另一方面,全面推进法人银行落实小微业务不良贷款差别化容忍度、小微业务优惠资本监管政策。

  “两约束”,是指要加强专项考评和窗口指导;“一协作”是指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协作,推动完善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配套政策,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外部环境。

         湖南省启动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月活动 
  
  5月,湖南省经信委开展的湖南省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企业融资服务月活动启动。本次推介会共推介了1200余家“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企业,其中541家提出120亿元融资需求。服务月期间,多家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将用一个月时间,集中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今后湖南省每年将根据工业经济份额,在“小巨人”计划企业和“创业”计划企业基础上,从各市州选择“百千万”成长工程重点培育企业进行融资推介。此外,根据方案,湖南省已调整了两项计划企业名录,调整后“小巨人”计划企业数量为388家,“创业”计划数量为676家,总数达1000多家,比2011年增加了近两百家。

  上海:小微贷款必须四个不低于 
 
  5月,上海银监局首度明确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小微金融服务必须实现“四个不低于”,并且还强调小微金融服务中要注重企业多头授信、融资下企业杠杆率变化情况。

  5月14日,在上海银监局召开的“2013年小微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议”上,该局负责人强调,下阶段小微金融服务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本质,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实现“四个不低于”。

  “四个不低于”的具体要求为: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含同口径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福建深化今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5月,福建银监局下发《福建银监局关于推进2013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福建银行业今年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进行指导。

  通知提出了“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新工作目标,在原有“两个不低于”目标基础上要求银行业机构努力实现小微企业贷款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致力于扩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覆盖面,将更多的小微企业纳入银行金融服务范围内。

  通知要求多纬度推动小微金融服务创新。在破解抵质押难题方面,鼓励银行业机构开办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抵质押贷款,同时引导银行业机构转变过度依赖抵质押的传统做法,改进风险管理技术,积极探索信用贷款;在小微企业贷款还款方式方面,鼓励银行业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融资特点探索年审制、循环贷款、无还款续贷等,避免小微企业申请续贷期间因涉及民间借贷而发生风险,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支行设立审批方面,进一步放宽批量筹建支行的准入要求,福建银监局根据前期调研评估结果,在放宽批量筹建支行的准入条件(最低授信占比由50%调整为40%)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申请批量筹建专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专营支行。

  福建银监局近日已启动以“助小微、强服务、防风险、惠民生”为主题的银监会第二届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据介绍,本届宣传月活动突出两个特色:一是厉行勤俭节约,二是确保信息有效送达。福建银监局提出,此次宣传月活动不举办大型仪式、不布置会展活动,要求银行业机构深入到基层,到小微企业聚集的区域进行产品推介和银企互动,切实提高宣传实效。此外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于宣传月期间上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查询平台,提供线上银企对接方式。

  近年来福建银行业不断加大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至2012年末已连续四年实现了“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目标,2012年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居全国第六位、增量居全国第五位,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在企业类贷款余额中的比重达35.05%,居全国第三位。今年一季度,福建省小微企业贷款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较年初增加230.21亿元,达4963.89亿元,同比增长19.3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84个百分点。
 
          浙江省“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实施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个体经济及小微企业提升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助推小微企业成长,由浙江省中小企业局、中信银行杭州分行联合制定的“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三年行动计划”5月正式实施。

  根据浙江省中小企业局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支持小微企业上规升级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内中信银行将为浙江省小微企业提供不少于300亿元的信贷资金和全方位金融增值服务,建设不少于210个集群类批量融资平台。具体为:在2013~2015年,每年投放信贷资金分别不少于80亿元、100亿元、120亿元,每年建设小微企业种子基金等批量融资平台分别不少于60个、70个、80个。

  在此次活动中,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小企业行业协会、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企业创业基地、融资性担保机构等主体与中信银行当地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中信银行小微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帮助企业充分利用中信银行的创新金融产品,拓展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等领域,推荐有实力的优质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协助风险化解,更大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利用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和“中小企业之声”、“中小企业之窗”等宣传渠道,提高中信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的积极性和影响力。

  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则负责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满足小微企业多层次、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包括:授信额度安排。投放信贷资金不少于300亿元和建设种子基金等批量融资平台210个;按2012年浙江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小企业中心签订的《共同支持全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合作备忘录》约定,继续对浙江省中小企业局服务中心指导的23个行业协会给予重点支持。提供特色金融产品。在现有小企业种子基金、应收账款质押、小企业法人房产按揭贷款、商铺经营权质押、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同业保证小额贷款、科技型小企业专项贷款保证保险、标准抵押贷款、标准质押贷款、小额信用贷款、再保通、政采贷、物业贷等产品基础上,不断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切实解决我省小微企业担保难、融资难,支持特色产业小微企业加快创新发展。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小微企业资质、行业经营、产业集群等特征,设计能够充分发挥企业信用、结算、技术、互助增信、外部增信等优势的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努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通过网上信贷、标准操作、开辟绿色通道等形式简化授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及时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增值服务。依托中信集团金融控股平台优势,充分发挥集团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资源的协同效应,根据客户需求,研究、设计金融服务产品,为其提供综合性、全方位的金融增值服务。

  安徽:金融机构将小微企“扶上马”  
  
  安徽银监局5月出台《安徽银监局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引导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安徽银监局辖区银行业或将提升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

  该《意见》要求辖区银行业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幅不低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授信客户覆盖面;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意见》提出,将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确定差异化的小微企业贷款不良贷款容忍度,并明确改进对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履职尽责和失职问责机制,建立健全科学、细化、可操作的尽职免责制度,保护小微企业业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另外,根据该《意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情况将与其机构、业务、高管人员等市场准入事项挂钩。对于在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中成效显著、风险可控、工作进步明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网点布局、业务创新等市场准入等事项上给予支持和鼓励;反之则要暂缓或限制其市场准入和业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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